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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包括: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4、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注意的是,当可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自然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是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后,合同的效力方消灭。
    二、保险犹豫期能退保吗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有10天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可以全额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由于投保人与保险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因此即使法律赋予他们都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但实际上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是不同的。至于在解除了保险合同之后,投保人是否能够要求退保费,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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