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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公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公会。



    江苏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讲理由通知公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公会。

    故用人单位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需要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还要符合法定解除程序。用人单位没有履行通知公会这一法定解除程序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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