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苏州城隍庙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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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相城区苏州城隍庙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苏州相城区苏州城隍庙遗产继承律师咨询
苏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是不是改嫁的妻子就没有了继承权?
  是不是改嫁的妻子就没有了继承权?

·父亲过世 我想继承父亲的房产我想问下怎办
  你好律师  我想问下  我父亲在去nbsp; 父亲名下有一套房nbsp; 我母亲健nbsp; 我有个妹妹。我奶奶和爷爷在父亲过世前他们已经去nbsp; 。现在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产。

·这样的代书遗嘱要公证吗?
  没在意发到别的版里了,再贴过来请教.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遗产继承,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
  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并交了银行现金包全费,可到判决生效时已过了保全期,被告把钱取走了,我该怎么办?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现在想要公证但,老人膝下的子女几乎都在国外,因疫情暂时不回国的情况下,怎么办理公证呢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留地可以继承吗?她们有继承权吗?法院会支持她们"20848313l"""诉讼请求吗?希望具体

·自书遗嘱,请问:自书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等法律部门见证是否同样具备法律效果?
  请问:自书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等法律部门见证是否同样具备法律效果?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这张是有效遗嘱吗?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生前,他口述,是我书写的一张纸,写明他的所有财产都归我。上面有他的签字和盖章,过了两年,他就去世了。请问:这能算是遗嘱吗?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n

·其他子女有没有理由继承这套老房?
  老人有四男一女五个子女,女儿出嫁外村,老大婚后由村里分一套房(村里征收地主的房分给社员),老二婚后自已借钱买房,老三是聋哑人,没结婚,老四婚后就和老人、聋哑人住在一起,老人在世时所有儿子都拿工分,拿钱赡养老人。老人于1972年去世,1974年老四搬走外地,老三

·方律师你好,请问你遗嘱可以写吗,费用大概多少
  方律师你好,请问你遗嘱可以写吗,费用大概多少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遗嘱继承咨询,老人生前把遗嘱交给了单位领导
  老人生前把遗嘱交给了单位领导,老人已去世多日,领导承认保存着,但就是不对几个子女公布,这怎么办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章印?

·遗产继承,我父亲去年心脏病突发去世
  我父亲去年心脏病突发去世,未留遗嘱。继承人有爷爷(奶奶早年已去世),妈妈和我。留下房产和汽车等遗产。但是由于爷爷身体不好,我们全家一直未将父亲去世的消息告诉他。房屋和汽车也因此均未办理过户。现在我和妈妈想把汽车卖掉,但是作为继承人的爷爷又不能出现。请问这种情况

·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我父亲病重想立遗嘱,同事朋友建议通过公正,我们不知道是怎样的程序。请律师指点。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赡养与遗产,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
  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爷爷怕去世后继母欺负孙子,就偷偷将所有家产公正给了孙子。那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是否应当担当主要赡养义务,包括金钱上的?

·继承的房产与母亲放弃产权之前的债务有没有关
  继承的房产与母亲放弃产权之前的债务有没有关

·有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
  有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爷爷生前有一处房产,现在的继承人有六个,爷爷的两个女儿。还有就是两个孙子两个孙女{父亲已经不见在},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是法定继承老人生前曾经有过补注,就是单位分批发放的。能作为遗产,继承人要求把老人生前的工资

·东西遗失在酒店
  东西遗失在酒店,只知道在那附近,可以去公安报案帮忙找寻吗?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一家人住在一间老房子里,90年代动迁时,大女儿由于出队落户到外地,没分到房子,二儿子和奶奶分到一间二室户,三儿子分到一间一室户,过了几年三儿子用自己的钱买了间私房,并借我奶奶的户口挂靠到这间房,目的是为了以后多拿一份动迁款。十几年过后,私房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苏州相城区苏州城隍庙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21344401
苏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职工生病死亡后抚恤金继承可以吗
      职工生病死亡后抚恤金继承可以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   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我们知道,捡到了遗失物,我们是有归还的义务的,如果直接占为己有是不正确的。当找到失主后,拾得人可以要求一笔保管费作为酬劳,但是关于这笔酬劳,往往会引起纠纷。那么,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要交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

  •   代书遗嘱公证是什么意思遗嘱在中国古代便已经产生,一般是指死者生前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处置,遗嘱通常都是由遗嘱人自己书写,但在有些情况下由于遗嘱人身体或者其他条件的限制,不能自己书写遗嘱,这时就需要代书遗嘱,那么代书遗嘱是什么,代书遗嘱公证是什么呢?下面由

  •   一、离婚协议里的权利和遗嘱哪个效力高一些?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只有当你们离婚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离婚协议没有效力,所有如果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配偶死亡,并且立有遗嘱,那么遗嘱效力高于离婚协议。如果你们离婚之后,他去世的话,由于离婚协议已经将房产所

  •   一般立遗嘱和立抚养遗赠协议有先后吗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民法典》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定继承如何分配遗产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

  •   工伤遗留病症复发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

  •   一、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   有了遗嘱申请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二、遗嘱的相关规定

  •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

  •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在新闻电视上看到遗弃婴儿、遗弃老人等家庭成员的行为,这种行为将有可能对社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同时,我国法律对遗弃行为也有做出相关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很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那么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应当如何处理呢?下

  •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

  •   新婚姻法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一、新婚姻法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

  •   一、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怎么收费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2、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

  •   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根据《继

  •   老婆的抚恤金老公能继承吗?老婆的抚恤金老公能继承,主要还是因为所进行的继承,通常情况下都是指当事人所合法拥有的个人的财产,而这样的一种抚恤金并不是属于遗产的范围之内,它是像生前被抚养人员所支付的一笔金额。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

  •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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