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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载明的主要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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