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退休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
·福利待遇何时终止? 离职时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如下,具体的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同小异,但应该以当地为准,因此,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
·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数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被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 1.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建议首先与用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3.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外祖父、外祖母或祖父、祖母死亡的,是否享有丧假? 不享受; 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会面临劳动法领域的法律风险,还会面临公司法领域和税法层面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 1 )劳动风险:如果用人单位难以证明该个人账户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则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未履行,不仅要补发工资,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 2 )财产混同...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 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在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争议诉讼中,用人单位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依据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四条的规定,加班费性质上属于劳 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诉求不适用仲裁时...
·育儿假是按照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计算? 育儿假没有明确规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但是有规定: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所以对于员工来讲,利用这个规则可以理解就是按照工作日计算了。另外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也...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息日。只要企业能够满...
·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吗? 公司的内部规定中有很多以罚款作为处罚员工违纪的手段,如上班抽烟、开会迟到、接听电话不及时等。一次因为与客户多说了几句话,而耽误了开会,马先生便被公司以扣工资的方式罚款200元。面对诸多不合理的内部规定,合同期满后马先生便离开了公司,但心有不甘的他便委托律师提起劳动纠纷仲裁,要求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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