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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一、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取决于原告的标的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债务纠纷中,原告肯定不能随便去确定标的额,原则上是对方借了多少钱,标的额就是多少,假如没有借条的话,那也不存在逾期还款的利息,若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诉求,立案通知书中会告知当事人诉讼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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