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夫妻离婚时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金

    夫妻离婚时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金

    一、夫妻离婚时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金?

    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登记结婚以后,家庭生活也是需要夫妻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如果是因为原则性的过错才导致感情破裂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补偿。不过,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