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职工是否属于因公死亡职工,该职工虽然和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因公死亡,如果其到这家私营企业是你单位的安排,你单位应当承担义务,反之则不承担。

    关于非因工死亡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

    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

    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