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无法补足剩余价款的,能否以终本方式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有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有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一、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该不动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不能直接执行。经当事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确...
·逃避监管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逃避监管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逃避监管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
·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
·法院执行程序中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法院执行程序中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二十五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在租赁合同...
·二审期间,上诉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一种意见认为,由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法院一旦裁定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因此,具备强制执行力,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
·行政处罚六个月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六个月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在申请执行书中,应...
·决定监外执行的机关都有哪些 决定监外执行的机关都有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
·2023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会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会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1、本罪主体是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本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抗拒执行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2、本罪新刑法同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