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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

    A、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B、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C、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2、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A、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D、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E、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F、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3、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如:出质人不是商标权合法所有人的;商标权归属不明确的;没有缴纳登记费等),商标局不予登记。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A、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B、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

    C、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D、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质押,“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以上就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从上文可以看出我们在做商标专用权质押时,要认清商标所有人,抵押性质,注意提交完整申请时的必要文件。在做质押时应注意合同合法,时间明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用来做质押的。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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