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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1、实行人员不同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2、实行时间不同

    监护权可以是终身的。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为父母离婚后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抚养义务,不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结,如果抚养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现在已经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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