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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民事诉讼回避申请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参与本案工作的职务

    请求事项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年月日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其实,民事诉讼活动审理过程中如果存在着这些情况的话,一般来说审判人员都会自觉回避的,这样也是为了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当然了,如果发现了这些情况,但审判人员并没有进行回避的话,就必须要及时递交书面申请,让相关人员进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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