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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除具有要物性的特征外,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第一,从属性,其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无效(《担保法》第5条第1款后段);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第二,要式性,即原则上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第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时,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1条;

    第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自然人借款的利息受到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第28条、第29条等对此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

    (三)保管合同

    (四)借用合同

    (五)代物清偿协议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当然,不同的实践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跟义务也是不一样的,而且根据合同的内容就类似于借款合同,法律上对借款合同其实也有限制,比如借款合同的利率过高的话就成为了高利贷,高利贷肯定是不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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