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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一、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版权登记的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

    3、登记机构查收并通知缴费;

    4、登记机构受理;

    5、审查;

    6、补正程序(非必要流程);

    7、制作发送登记证书;

    8、公告

    三、版权登记的好处

    1、登记的作品可以作为权利的证明,比如通过版权登记获取的著作权书;

    2、明确作品著作权人和权利归属;

    3、在发生知产纠纷时,可作为有效证据;

    4、增强版权交易效率,增加权利人合法权益。

    四、哪些作品不适用著作权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可能到现在还有少部分认为,作品的著作权是从版权登记中心制作了登记证书以后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则不然,即便作者还没有办理版权登记,也不代表他人就可以随便使用当事人创作出来的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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