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派出所报案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派出所报案吗?拒不执行判定裁定不需要直接向派出所报案,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当事人不可以直接去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吗?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吗?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所以探望权是可以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司法实践部门在探望权立法时也有不同意...
·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监事和执行董事区别有哪些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
·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是可以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那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般包括4个步骤: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和公告。 ...
·不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
·适用监外执行包括哪些情形 监外执行包括哪些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
·哪些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哪些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仲裁当事人应按照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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