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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书财产都给一方是否可以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都给一方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只要符合有关条例就可以处理,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当事人进行合理有效的协商,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比较麻烦,但是在法律基础上只要你自己的操作没有出现问题,就可以有效的处理,因此,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减少自己不必要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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