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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您阅读。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计算

    (一)容积率定义

    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2)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

    (3)地上建筑作为停车库(场)的建筑面积(专用停车场除外);

    (4)设备管道层、避难层的建筑面积;

    (5)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筑面积。

    二、建筑密度计算

    (一)建筑密度定义

    建筑密度是指建设用地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建筑基底面积定义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者结构外围水平投影的面积。有裙楼的建筑计算主楼的基底面积时,可将裙楼屋面视为地面。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1、独立的建筑,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2、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厅、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3、不计入建筑密度计算的包括:

    (1)高于室外地坪大于3.5米的悬挑不落地的阳台、房间等;

    (2)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出入口等地下室附属设施。

    (3)建设用地内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

    三、绿地率计算

    (一)绿地率定义

    绿地率是指在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绿地率计算规则

    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

    (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或以上道路算至红线;

    (2)距建筑物外墙脚1.0米;

    (3)算至用地红线或围墙;

    (4)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步道、小广场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但面积不宜大于绿地面积的30%。

    2、停车场绿地面积计算:

    满足以下规定的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计入绿地面积:

    (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

    (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10厘米)。

    3、架空层内绿地面积计算:

    建筑物首层为架空层时,架空层内绿地计算起止界可从柱外缘或边梁外缘投影线起算,至架空层内架空层净高一倍处,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4、树阵及树池的绿地面积计算:

    (1)采用树阵植树方式的,如均为乔木、树距不大于5.0米、且树阵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按树阵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2)对于单植乔木(如行道树等),按树池面积计入绿地面积,或按每株1.0平方米计入绿地面积。

    5、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屋顶作为绿地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时,其实际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规划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助于确保建筑工程科学开展,如果工程规划管理出现问题,将会给城市的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对容积率计算规则、建筑密度计算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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