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诉不增加或加重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明确指出,刑事二审改变一审认定罪名的,不能增加适用附加刑或将原判较轻的附加刑改判为较重的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处死刑...
·什么是量刑种类? 刑法 规定的刑种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诈骗型传销活动的刑事责任 以传销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罪)。一方面,不法分子在集资诈骗的过程中采用传销的模式诱骗他人钱财的案件并不少见;另一方面,在传销过程中,以销售林地、墓地等名义,以高利率、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案件也并不陌生。 ... ·江苏省高级人民院量刑指导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 ·自首成立的条件 在认定自首成立的这一重要条件时,需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1.犯罪人自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后隐匿、脱逃的;或者自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又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自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等等,都属于拒不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2.犯罪分子自坳投案并如实... ·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
刑法 规定的刑种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诈骗型传销活动的刑事责任 以传销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罪)。一方面,不法分子在集资诈骗的过程中采用传销的模式诱骗他人钱财的案件并不少见;另一方面,在传销过程中,以销售林地、墓地等名义,以高利率、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案件也并不陌生。 ...
·江苏省高级人民院量刑指导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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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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