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一、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嫖娼未遂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二、国家公职人员嫖娼如何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1、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并通知家属(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嫖娼和强奸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嫖娼未遂的情况下不会对当事人实施具体的处罚措施的,不过,如果和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话,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其他的事情没有达到这个目的,这是很有可能按照强奸未遂来定罪处罚的。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