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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苏省统计数据

    根据《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2019年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综上所述,关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主要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进行了规定。各种费用的赔偿标准,都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公式去进行相关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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