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若尚未进入到审判阶段,那么此时对行为人都是称为犯罪嫌疑人的。此时,即使作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也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那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要件? 每年的春运、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后,各个汽车、火车站点和轮船码头等都会看到倒买倒卖车船票的黄牛,他们为谋取私利,加价出售紧俏车船票,更有甚者,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私自伪造票据出售,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那么,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呢? 一、伪造、...
·经营型传销如何定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应当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
·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
·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一、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虽然可以从轻处罚,但杀3个人性质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从轻处罚的幅度是很有限的。 法院在量刑时需要考虑案件的性...
·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也是诈骗高发地区,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合法的手段妄想谋取非法的利益,于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事件层出不穷,诈骗就是其中一种,浙江省诈骗罪的数额也不计其数,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关于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的话题,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该怎么处理 在犯有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分别对每个罪名作出处罚,然后在进行并罚。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法官判处罪犯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话,此时具体应该怎么来处理呢?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 对于数罪并罚,我国...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会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会怎么处理? 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来进行量刑: 一、主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可以准备很多考试,比如升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等,在他人辛勤准备考试的期间却总是有人通过关系毫不费力的就考上了公务员,这是在社会中严重不公平的现象,那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构成 罪体 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要告知的;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