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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应当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在报警之后,交警部门会进行相关的现场调查取证,取证之后会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一些法律的责任之后会进行民事赔偿,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首先,这种司法鉴定的等级标准,它也是分为十个等级的,从第一个等级到第十个等级,当然根据具体的伤残严重程度来确定它的具体等级标准我们在这里将所有的等级对应的情况给您介绍一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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