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再审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
·申请再审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2、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提交的材料。(1)?再审申请书;(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一、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条文中的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有权利义务和民事...
·再审发回到哪一级法院重审 再审发回到哪一级法院重审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
·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 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一、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五个不同: 1、提交诉状不同。 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一、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不可以移送管辖,只能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也是可以的,再审的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求助,申请审判检察意见或者抗诉,让检察院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二)提起方式不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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