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写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原告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