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是指权力所涉及的范围。 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解释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nbs...
·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侵权人的非刑事的处罚。民事制裁的主要形式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是指侵犯著作权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上述的一项或几项...
·著作权案件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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