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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另一方能主张吗?

    能否主张该房产首先得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如下规则处理:



      1、按约定



      因为买房这种事属于双方自由的意思表示,所以首先看双方就这个是否有约定,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比如,约定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2、无约定



      (1)一般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就归谁所有;



      (2)不需要登记的,谁购买、使用、保管、照顾就归谁;



      (3)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4)不能协商解决的,根据出资的份额来确定怎么分割;



      (5)不知道归属于哪方的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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