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管控期间用人单位可否以未正常经营为由不发或少发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如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
·一周工作六天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不违反相关规定,职工星期六上班不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宁中法[2009]213号《关于加班工资纠纷审理的若干法律适用意见》 第十二条 如用人单...
·关于休息日的规定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
·用人单位可以以疫情停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工资吗? 第一个月正常支付工资,第二个月起支付生活费。 受疫情影响的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可适用且不得因此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颁布的《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第(一)条中...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息日。只要企业能够满...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高管人员主张加班费的能否被支持? 因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有别于普通劳动者,基于其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报酬构成等因素所决定,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宜用法定工时标准予以衡量,尤其是实行年薪制的高级管理人员,难以认定加班事实的存在,因此,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的,原则上是不予支持。...
·关于病假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均有规定病假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
·劳动者每周工作不超过的时长? 《劳动法》规定的是“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并非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的是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该规定并没有超出44小时,这与《劳动法》规定并不冲突。 1.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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