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 该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
·对方没有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关系,我方可能可以提起的抗辩有哪些? 1、买卖合同关系; 2、赠与合同关系; 3、定金保证合同关系; 4、租赁合同关系; 5、承揽合同关系; 6、保管合同关系; 7、机型合同关系; 8、行纪合同关系; 9、中介合同关系; 10、借款为赌资或其他非法用途等; 11、借款已还清; 等等。 但是,我...
·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处理对策 1、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首先要取得...
·只有单位盖章没有签字的证据是否可以采信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据此规定,当事人提供的...
·微信聊天记录,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聊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加之,考虑到聊天记...
·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审判实践中对于专家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 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当事人陈述; 另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专家证人或准用鉴定意见规定。 我们认为,专家辅助人意见应当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当事人陈...
·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本款是针对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由于当事人是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与案件结果有直接...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
·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聊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加之,考虑到聊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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