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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竣工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确认

    虽然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但实际往往会出现竣工日期晚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情况。若发生纠纷,发包方起诉后,涉及时效起算问题时,通常主张以发生在后的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作为起算点,要求按合同约定追究承包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等。承包方往往主张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时间作为起算点,理由是如果约定时间工程没有竣工,对方就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被侵害,就应当开始及时主张权利,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对造成实际竣工时间延迟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认定,科学准确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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