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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是正常的事情,因为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扩大公共利益。国家征收土地也不是无偿性,他虽然采用强制性的手段,进行征收土地。但是政府为了保障好人民的合法利益,会对所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那么就有人问,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0年是怎样的?




    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

    一、征收稻田

    按每亩补偿4600元。

    二、征收甘蔗田

    糖蔗每亩补偿4500元;食用黑蔗每亩补偿54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7400元。

    三、征收菜地、作物地

    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4500元;已开垦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垦费1300元。

    四、征收山林地

    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宜林地每亩补偿1200元;

    (二)郁闭度大于等于0.1且小于0.2的疏林地每亩补偿1900元;

    (三)郁闭度大于等于0.2的新造林地(造林三年内、树木平均胸径在5厘米以下)每亩补偿2800元;

    (四)郁闭度大于等于0.2且树木平均胸径5-15厘米(含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3600元;

    (五)郁闭度大于等于0.2且树木平均胸径达15厘米以上(含1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5400元;

    (六)灌木林地(棘林地)每亩补偿1600元;

    (七)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草丛荒地不予补偿。

    五、征收果树

    (一)荔枝树、龙眼树。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5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6400元的基础上增加112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64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1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15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8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4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5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6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9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3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21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25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22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4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24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25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910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27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80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补偿2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335元;

    12.平均冠幅5.5~6米(含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8棵,每亩最高补偿29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10元;

    13.平均冠幅6~6.5米(含6.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5棵,每亩最高补偿30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000元;

    14.平均冠幅6.5~7米(含7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3棵,每亩最高补偿31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85元;

    15.平均冠幅7~7.5米(含7.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1棵,每亩最高补偿3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910元;

    16.平均冠幅7.5~8米(含8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棵,每亩最高补偿33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300元。

    (二)莲雾、青枣。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5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6400元的基础上增加112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64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1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15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8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4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4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4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7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4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00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9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20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8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21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2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22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15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24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960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补偿25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00元;

    12.平均冠幅5.5~6米(含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8棵,每亩最高补偿26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55元;

    13.平均冠幅大于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5棵,每亩最高补偿27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815元。

    (三)榄树、芒果、黄皮、人心果、番荔枝、柿子、栗子。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4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56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56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9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12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7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0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17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5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3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7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5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3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6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0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7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1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19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80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20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0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补偿21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0元;

    12.平均冠幅5.5~6米(含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8棵,每亩最高补偿2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25元;

    13.平均冠幅大于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5棵,每亩最高补偿23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565元。

    (四)柑、桔、橙、柠檬、柚。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8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8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48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8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11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6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0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9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5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4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3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00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5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75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6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70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171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7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18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50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19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60元。

    (五)火龙果树。

    1.树龄在一年以下的按每亩8000元补偿,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元;

    2.树龄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的按每亩11200元补偿,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元;

    3.树龄两年以上(含两年),成片未挂果的按每亩13600元补偿,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5元;

    4.树龄两年以上(含两年),成片已挂果的按每亩16800元补偿,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5元。

    (六)佛手、鸡蛋果(西番连)、桑、杨桃、菠萝蜜(俗称:树菠萝)、三华李、枇杷、桃树。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1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800元的基础上增加72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48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8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105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6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9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9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0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1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70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3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25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3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9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14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9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15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50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16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50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补偿16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90元;

    12.平均冠幅5.5~6米(含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8棵,每亩最高补偿17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955元。

    (七)菠萝、草莓、万京子、西瓜、香瓜。

    1.成片每亩补偿5000元;

    2.零星挂果菠萝每棵补偿4元,零星未挂果菠萝每棵补偿3元,零星草莓每棵补偿2元。

    (八)葡萄。

    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离地面0.5米处测量葡萄藤直径。

    1.藤径1厘米以下(含1厘米),成片每亩补偿4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4元;

    2.藤径1~2厘米(含2厘米),成片每亩补偿6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2元;

    3.藤径2~3厘米(含3厘米),成片每亩补偿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0元;

    4.藤径3~4厘米(含4厘米),成片每亩补偿10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元;

    5.藤径4厘米以上的,藤径每增加1厘米,成片每亩补偿价在10000元基础上增加2000元,零星果树藤径每增加1厘米每棵补偿价在50元基础上增加10元。

    (九)番木瓜树(俗称:木瓜树)。

    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

    1.成片未挂果的,每亩补偿3800元,成片已挂果的,每亩补偿5400元;

    2.零星已挂果的,每棵补偿54元,零星未挂果的,每棵补偿38元。

    (十)蕉类(香蕉、芭蕉、米蕉)。

    1.成片种植半年以内的,每亩补偿5000元;

    2.成片种植半年以上已挂果的,每亩补偿6500元;

    3.零星蕉树,以3~5株为一堆,种植半年以内的每堆补偿35元,半年以上已挂果的每堆补偿70元。单株已挂果的每株补偿30元,未挂果的每株补偿10元。

    (十一)大果番石榴(珍珠芭乐)。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3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价19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44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8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4~84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44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8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每亩最高补偿10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35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12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75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3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20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4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9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5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90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6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0元。

    (十二)本地番石榴(胭脂红)。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1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平均冠幅在0.5米的基础上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5000元的基础上增加9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50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9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95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5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9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每亩最高补偿11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12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8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4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5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1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6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20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15元。

    被征收的果树按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每亩实际棵数结合相应档次折算予以补偿。成片合理种植的果树补偿需用到平均冠幅、藤径或树龄作为补偿依据的,现场抽样选取10%(双方各5%,双方至少各5棵)进行测量,以平均冠幅、藤径或树龄作为补偿依据。零星果树按单棵冠幅、藤径或树龄作为补偿依据。

    六、征收荷花塘、莲藕塘

    水塘开发费每亩补偿280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补偿4800元。

    七、征收花地、苗圃地

    (一)成片地栽花地。

    种植姜花每亩补偿7500元,菊花每亩补偿8000元,富贵竹每亩补偿8500元,玫瑰花每亩补偿12000元。

    (二)成片地栽苗圃地。

    1.灌木、草本植物、藤类植物每亩补偿8500元;

    2.观赏竹类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0500元;

    3.绿化乔木类(按迁移费用补偿):

    平均胸径3厘米以内(不含3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6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600棵;

    平均胸径3~6厘米(含3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75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300棵;

    平均胸径6~10厘米(含6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44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240棵;

    平均胸径10~15厘米(含1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95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150棵;

    平均胸径15~20厘米(含15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2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100棵;

    平均胸径20~25厘米(含2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38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70棵;

    平均胸径25~30厘米(含25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88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60棵;

    平均胸径30~40厘米(含3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304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40棵;

    平均胸径超过40厘米(含4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321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30棵。

    4.棕榈科类(按迁移费用补偿):

    平均地径5厘米以内(不含5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6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400棵;

    平均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9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300棵;

    平均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12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160棵;

    平均地径20~30厘米(含2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6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160棵;

    平均地径30~40厘米(含3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68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120棵;

    平均地径40~50厘米(含4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9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100棵;

    平均地径50~60厘米(含5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07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90棵;

    平均地径60~70厘米(含6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48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80棵;

    平均地径70~80厘米(含7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64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80棵;

    平均地径超过80厘米(含80厘米),迁移费用每亩补偿28000元,成片每亩合理种植密度70棵。

    5.其他说明:

    (1)被征收的绿化乔木类和棕榈科类补偿按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每亩实际棵数结合相应档次折算予以补偿;

    (2)成片种植绿化乔木类树木应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现场抽样选取10%(双方各5%,双方至少各5棵)进行胸径或树高测量,乔木类树木以平均胸径或平均树高作为补偿依据;

    (3)成片种植棕榈科类树木应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现场抽样选取10%(双方各5%,双方至少各5棵)进行地径测量,棕榈科类树木以平均地径作为补偿依据。

    (三)其它成片的栽花地。

    根据实际情况,其它成片的栽花地每亩迁移费用补偿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

    (四)苗圃地的盆栽花木(按迁移费用补偿)。

    1.花盆口径10~20厘米的(不含20厘米),每盆补偿6元;

    2.花盆口径20~40厘米的(不含40厘米),每盆补偿12元;

    3.花盆口径40~80厘米(不含80厘米),每盆补偿25元;

    4.花盆口径80厘米以上的每盆补偿45元。

    苗圃地以外的盆栽花木搬迁均参照苗圃地盆栽花木搬迁标准。

    八、征收其他树木

    (一)零星绿化乔木(按迁移费用补偿)。

    本条所称零星绿化乔木是指除黄花梨、沉香、罗汉松、柏树、发财树、桉树等以外的绿化乔木。

    1.高度1米以下(不含1米)或胸径小于1厘米的幼苗,每棵补偿5元;

    2.胸径1~3厘米(含1厘米),每棵补偿10元;

    2.胸径3~6厘米(含3厘米),每棵补偿50元;

    3.胸径6~10厘米(含6厘米),每棵补偿120元;

    4.胸径10~15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250元;

    5.胸径15~20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450元;

    6.胸径20~25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680元;

    7.胸径25~30厘米(含25厘米),每棵补偿820元;

    8.胸径30~40厘米(含30厘米),每棵补偿1250元;

    9.胸径40厘米以上(含40厘米),每棵补偿1700元。

    (二)零星棕榈科类(按迁移费用补偿)。

    本条所称零星棕榈科类是指除大王椰子树、散尾葵以外的棕榈科类。

    1.地径小于5厘米每棵补偿35元;

    2.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每棵补偿60元;

    2.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90元;

    3.地径20~3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125元;

    4.地径30~40厘米(含30厘米),每棵补偿240元;

    5.地径40~50厘米(含40厘米),每棵补偿325元;

    6.地径50~60厘米(含50厘米),每棵补偿420元;

    7.地径60~70厘米(含60厘米),每棵补偿540元;

    8.地径70~80厘米(含70厘米),每棵补偿600元;

    9.地径80厘米以上(含80厘米),每棵补偿720元。

    对于树木在15棵以下(以被征收户为单位),或呈带状分布的(比如沿厂房四周、住宅周边、道路两侧等)横向及纵向间距合理的绿化景观苗木等可认定为零星树木。在农田、苗圃地或其他农业种植区内以种植苗木出售为主要目的的则认定为成片苗圃地。

    (三)黄花梨、沉香(按迁移费用补偿)。

    1.高度0.5米以下(含0.5米)的幼苗,每棵补偿10元,成片补偿时每亩最多补偿600棵,每亩最高补偿6000元;

    2.高度0.5~1米(含1米)的幼苗,每棵补偿25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0棵,每亩最高补偿7500元;

    3.高度1~2米(含2米)的幼苗,每棵补偿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12000元;

    4.胸径3~6厘米(含3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7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14000元;

    5.胸径6~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14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每亩最高补偿22400元;

    6.胸径10~15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3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每亩最高补偿35000元;

    7.胸径15~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7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49000元;

    8.胸径20~25厘米(含25厘米),每棵补偿11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66000元。

    (四)罗汉松、柏树(按迁移费用补偿)。

    1.高度0.5米以下(含0.5米),每棵补偿5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60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3000元;

    2.高度0.5~1米(含1米),每棵补偿22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30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6600元;

    3.高度1~1.5米(含1.5米),每棵补偿42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8400元;

    4.高度1.5~2米(含2米),每棵补偿72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5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10800元;

    5.高度2~2.5米(含2.5米),每棵补偿115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2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13800元;

    6.高度2.5米以上,每棵补偿170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0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17000元。

    (五)发财树(按迁移费用补偿)。

    1.地栽的发财树,胸径5厘米以内(含5厘米),每棵补偿35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30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10500元;

    2.地栽的发财树,胸径5~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65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15600元;

    3.地栽的发财树,胸径10厘米以上,每棵补偿130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50棵,成片种植每亩最高补偿19500元;

    4.盆栽的发财树,根据盆口尺寸,按第七项征收花地、苗圃地中“苗圃地的盆栽花木搬迁”标准补偿。

    (六)大王椰子树(按迁移费用补偿)。

    1.地径5厘米以内(含5厘米),每棵补偿50元;

    2.地径5~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120元;

    3.地径10~15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200元;

    4.地径15厘米以上的,地径每增加1厘米在200元的基础上加5元。

    (七)散尾葵(按迁移费用补偿)。

    1.成片种植的树苗每亩最高补偿60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0棵,零星树苗每棵补偿10元;

    2.冠幅1米以内,成片种植的每亩最高补偿130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45元;

    3.冠幅1~1.5米(含1米、1.5米),成片种植的每亩最高补偿156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80元;

    4.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种植的每亩最高补偿162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3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125元;

    5.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种植的每亩最高补偿168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170元;

    6.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种植的每亩最高补偿175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250元。

    (八)桉树。

    1.种植期一年以内的幼苗,成片种植的每亩最高补偿16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0棵,零星树苗每棵补偿6元;

    2.成片种植平均胸径达到3~5厘米(含3厘米、5厘米)的每亩最高补偿24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24元;

    3.成片种植平均胸径达到5~15厘米(含15厘米)的每亩最高补偿33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33元;

    4.成片种植平均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每亩最高补偿45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45元。

    (九)杂树。

    1.胸径4厘米以下,每棵补偿7元;

    2.胸径4~6厘米(含4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10元;

    3.胸径6~8厘米(含8厘米),每棵补偿14元;

    4.胸径8~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28元;

    5.胸径10~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70元;

    6.胸径20~30厘米(含30厘米),每棵补偿100元;

    7.胸径30~40厘米(含40厘米),每棵补偿120元;

    8.胸径40~50厘米(含50厘米),每棵补偿140元;

    9.胸径50~60厘米(含60厘米),每棵补偿160元;

    10.胸径60~70厘米(含70厘米),每棵补偿210元;

    11.胸径70~80厘米(含80厘米),每棵补偿320元;

    12.胸径80~90厘米(含90厘米),每棵补偿450元。

    (十)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古树名木的,报征收部门后,可采取个案评估方式,按迁移费用予以补偿。

    九、征收竹林、食用竹笋

    (一)成片竹林每亩补偿5700元;零星竹子以20~40根为一堆,每堆补偿57元。

    (二)成片食用竹笋每亩补偿8400元;零星食用竹笋以20~40根为一堆,每堆补偿84元。

    被征收地单位的同一地块,以每亩栽种30堆为基数,小于或等于亩栽种基数的按零星竹林、食用竹笋计补,大于亩栽种基数,按成片竹林、食用竹笋地计补。

    十、征收鱼塘

    鱼塘的合理养殖,养殖的主要品种应占养殖总量不低于70%。

    (一)鱼塘开发费每亩补偿2800元。

    (二)各种鱼类补偿费用(搬迁补偿费用)。

    1.四您鱼及一般淡水鱼类,每亩补偿费用6500元。四您鱼及一般淡水鱼类指:草鱼(鲩鱼)、鲢鱼(扁鱼)、鳙鱼(大头鱼)、鲮鱼、鲤鱼、各种罗非鱼、埃及塘虱、泰国塘虱、南方大口鲶、淡水白鲳等品种。以上述鱼类为主养及混养部分优质品种、蚌类及观赏鱼的按此标准补偿;

    2.虾、蟹、优质品种鱼类及海鲜类,每亩补偿费用9600元。优质品种鱼类指:龙虱、鲷科类、笋壳类、中华胭脂鱼、金钱鱼(金鼓)、鳗鱼、河豚(鸡抱、芭鱼)、鲟鱼类、红鼓、鲈鱼类、广东鲂(边鱼、大眼鸡)、长吻鲍、瓜仔斑(黑瓜仔)、桂花鱼(鳜鱼)、黄鳍鲷(黄脚立)、禾顺、黄颡鱼(黄骨鱼)、乌头鲻、黄鲻、叉尾鮰、本地塘虱、生鱼、武昌鱼(团头鲂)、仙骨大头、缩骨大头、鲫鱼类(不含各种罗非鱼)、巴西鲷、蓝鳃太阳鱼、山斑鱼(月鳢)、蛙类等。

    特殊说明:

    ①搬迁补偿费用包括:鱼塘捕捞费用、新塘的前期处理费用、过塘运输费用、可能存在的死亡损失费用等。不包括鱼塘开发费、塘基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用。

    ②搬迁补偿费用是按鱼塘水域面积进行计补。鱼塘水域面积按鱼塘合理水面高度进行测量,鱼塘合理水面高度为塘基到水面垂直距离约40cm。

    3.娃娃鱼、鳄鱼、龟类等较特殊养殖场,应以具备相应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补偿参考依据。

    十一、征收禽畜养殖场(按搬迁费用补偿)

    养殖单位牲畜数量小于5头(不含5头)、禽鸟数量小于150只(不含150只)的,原则上不予搬迁补偿。

    (一)种猪、繁殖母猪搬迁补偿:每头补偿450元;体重25千克以上(含25千克)的肉猪,每头补偿120元;体重25千克以下(不含25千克)的猪苗,每头补偿50元。

    (二)鸡、鸭、鹅搬迁补偿:体重0.5市斤以下(不含0.5市斤),每只补偿1元;体重0.5~1.5市斤(不含1.5市斤),每只补偿2元;体重1.5市斤以上(含1.5市斤),每只补偿5元。

    十二、征收滩涂

    (一)用于防风、防潮护堤而种植的树木每亩补偿2300元。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滩涂围垦。

    1.正在围垦的滩涂按实际投入成本给予补偿;已成围但未整治的滩涂,按原围垦计划范围的面积每亩补偿2200元;成围且有土堤分割的已整治的滩涂,按成围面积每亩补偿2800元。

    2.围垦工程款属国家投资的不予补偿。

    3.凡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围垦、种养的滩涂,不予补偿。

    十三、征收蚝田

    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按投资成本给予补偿。

    (一)投入角石放养的蚝田,每亩补偿3600元;

    (二)设置1.5米以下有效养殖高度的水泥桩柱的蚝田,每亩补偿5000元(包含养殖所需桩柱);

    (三)设置1.5米或1.5米以上有效养殖高度的水泥桩柱的蚝田,每亩补偿5800元(包含养殖所需桩柱);

    (四)高密度木(竹)桩柱吊养的蚝田,每亩补偿6800元(包含养殖所需桩柱);

    (五)高密度水泥桩柱吊养的蚝田,每亩补偿9000元(包含养殖所需桩柱)。

    十四、迁坟

    按民政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予以计补,并由民政部门负责迁移统一处理。

    十五、征收水利设施

    属国家投资和废弃的水利设施不予补偿。用于种养灌溉的配套设施,钢筋混凝土结构(实体)每立方米补偿850元;砖石结构(实体)每立方米补偿480元。

    十六、征收地上附着物

    (一)集体用地地上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建筑成本补偿。

    1.框架结构:外墙全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75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70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65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600元。

    2.混合结构:外墙全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45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35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30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250元。

    3.砖木结构(含砖墙铁皮房):檐高3米以上(含3米)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1200元;檐高2.53米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1100元;红砖、石棉瓦、油毡纸顶,每平方米补偿900元。

    室内装修装饰部分:贴地板砖的,每平方米按100元补偿;天花吊顶部分每平方米按60元补偿。未安装防盗网的每平方米补偿下调30元。

    (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成本补偿。

    1.砖墙水泥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900元;

    2.砖墙瓦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800元;

    3.砖墙铁皮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4.砖墙石棉瓦(树皮)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5.树皮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0元;

    6.铁皮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40元;

    7.石棉瓦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凡檐口高度未达到1.7米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的70%计补;檐口高度达到1.7米(含1.7米),未达到2.2米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的90%计补;2.2米以上(含2.2米)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的100%计补。

    (三)活动板房。

    1.临时活动板房,坡屋顶(吊顶),每平方米补偿320元;

    2.临时活动板房,坡屋顶(无吊顶),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3.临时活动板房,平屋顶,每平方米补偿360元。

    活动板房补偿按建筑面积计算。

    (四)其他临时建筑物。

    1.猪栏、猪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用于种养生产需要的简易树皮、铁皮、石棉瓦、木板等棚,按投影面积每平方米补偿50元;

    3.竹木薄膜顶越冬棚,按投影面积每平方米补偿6元;

    4.竹木遮光膜棚,按投影面积每平方米补偿5元。

    (五)晒谷场地坪。

    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补偿50元;灰砂结构每平方米补偿35元。

    (六)其他混凝土地面(地面硬化)。

    混凝土地面,厚度10厘米,每平方米补偿80元。厚度在10厘米的基础上每增减1厘米每平方米补偿增减6元。

    (七)种养生产生活需要的化粪池、储水池。

    属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按钢筋混凝土实体体积计补,每立方米补偿700元;属砖石结构的,按砖石实体体积计补,每立方米补偿480元;已含开挖费用及砂浆过面费用。

    (八)水井。

    手摇简易水井每口补偿1000元;砖石、砼管井壁结构水井,按容量计算,砖石井壁结构每立方米补偿420元;砼管井壁结构每立方米补偿500元。

    (九)围墙。

    1.泥土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25元;

    2.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3.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90元;

    4.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60元;

    5.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50元;

    6.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7.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90元;

    8.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240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

    9.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210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

    10.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80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

    11.石砌体结构围墙,每立方米补偿320元;

    12.铁艺围墙,每平方米补偿240元。

    (十)挡土墙。

    1.干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200元;

    2.浆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330元。

    (十一)其他。

    1.土灶(单眼灶)补偿350元,每增加一眼加250元;

    2.铁丝网围栏:不含围网固定柱及基础等的铁丝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15元;含围网固定柱及基础等的铁丝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30元;

    3.竹片围栏,每平方米补偿15元;

    4.纱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5元。

    属种养生产需要的永久供电,给排水设施和本办法规定的补偿项目以外的地上附着物,参照征地公告(预公告)发布时的《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相对应项目规格进行补偿。

    十七、相关概念释义或说明

    (一)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二)树木胸径:又称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三)冠幅:是指树(苗)木的南北或者东西方向宽度的平均值。

    (四)平均冠幅:在对成片合理密植果园补偿时,应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现场抽样选取10%(双方各5%,双方至少各5棵)的果树进行冠幅测量,取其平均值作为征收补偿的尺度依据。

    (五)地径:是指树(苗)木距地面20厘米处直径。

    (六)藤径:是指葡萄藤离地面0.5米处的直径。

    (七)郁闭度:是指山林土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实际林地面积之比,以十分数表示,完全覆盖地面郁闭度为1。

    (八)宜林地: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统称宜林地。

    (九)疏林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大于等于0.1小于0.2的林地。

    (十)杂树:是指除绿化景观苗木、果树、经济林以外的树木。

    (十一)各种鱼类补偿费用(搬迁补偿费用):是指包括鱼塘捕捞费用、新塘的前期处理费用、过塘运输费用、可能存在的死亡损失费用等。不包括鱼塘开发费、塘基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用。

    (十二)鱼塘水域面积:是按鱼塘合理水面高度进行测量得出的水域面积,鱼塘合理水面高度为塘基到水面垂直距离约40cm。

    (十三)农业综合体: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以农业资源和土地资源为基础,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特色种植、商贸会展、创意文娱、科普博览等主要功能进行有机结合所形成的产业互动、功能互补的泛农业产业聚集区。

    (十四)已挂果:是指果树生长程度已达到可挂果条件。

    国家采用强制性的手段征收土地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国家征收土地不是无偿性的,国家会对征收的土地使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而且每年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每年补偿标准是根据该年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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