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布的征地公告,有法律效力吗? 网上公布的征地公告,有法律效力吗?网上公告并不是征地公告发布的形式,征地公告应该通过书面的形式公告,网上公布而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贸代理合同以后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其中最麻烦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管辖地的确定。由于涉及到外商,所以可能双方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都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其实对于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一、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 1、发挥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统一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和运作模式。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国土、住建、房管、信访、公安、法院等单位参加,定期...
·企业征地怎么抵税?抵多少? 企业征地怎么抵税?抵多少?一、企业征地需交纳什么税? 工业用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像强拆这样的新闻在当今时代您已经很少见到了,因为只要政府征用公民的土地,都会按照当地政府所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发放给当地公民。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您对于各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要有所了解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的问题是,常州市征地补...
·租赁土地使用税辩护词写了对自己有用吗? 租赁土地使用税辩护词写了对自己有用吗?就有用的;当事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备案吗 在当地备案是一定需要的。合同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怎么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怎么继承? 农村宅基地住房继承的流程如下: 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一、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是不合理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全体成员所有的,由集体村民决定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现在有很多夫妻都在外地打工生活,他们感情出现破裂后,协商不成的话,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并且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对于异地夫妻而言,需要提前准备好诉讼资料。那么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异地夫妻怎么...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