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标志是什么,其程序又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标志是什么,其程序又是怎样的?

    私下协商虽然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生活中的各类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的纠纷案件都能通过协商来解决,特别是财产分割及赔偿问题方面的纠纷。对于那些难以用协商解决的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交由法院裁决,而进行诉讼前有些常识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如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标志是什么,其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解惑。

    一、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

    原告递交诉状法院受理案件标志着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始;

    法院判效判决执行完毕标志着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束。

    二、民事诉讼基本程序

    (一)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 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而法院在案件受理后会根据上文介绍的诉讼程序展开诉讼活动。为了提高民事诉讼的胜诉率,各位当事人除了要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外,最好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代为诉讼或做自己诉讼案件的辩护人。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