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那么,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您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刑讯逼供罪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不是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