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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什么,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

    提到职务犯罪,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职务侵占罪,但其实一般说的职务犯罪仅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其中具体包括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等。由于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因此在侦查机关上面很多人就搞不清楚,那到底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务犯罪多数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的犯罪,因此这类犯罪往往是由各地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的。

    二、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种类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一般是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来对职务类犯罪立案侦查,换言之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也就是检察院。当然,具体到不同的职务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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