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主要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节的殴打、侮辱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2、如何理解“致人重伤”、“致人死亡”情节
拘禁过程中“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www.szlsw.net]。
3、如何理解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主要是指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而如果是行为人为索取非法财物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司法解释仍定非法拘禁罪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本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如何理解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www.szls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