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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子女并非亲生的,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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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男方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代替孩子的亲生父亲履行了法定抚养义务,男方得知事实真相后,当然有权要求追索此前支付的抚养费。从男方的角度看,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对其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故同时有权要求侵害者赔偿精神损害。需要指出的是,赔偿精神损失的依据是《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确定,另一方的探望权也就成...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


·离婚后不想让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另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我们知道,按照当前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所以,一些确定关系的男女,以夫妻身份同居后,以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同样要受限制。   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 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也可以...


·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以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后,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不能认为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 第一,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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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未婚怀孕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


·继父有案底对继子女有影响吗?
      继父有案底对继子女是否有影响,主要还是要看子女应聘单位政治审查的具体要求,前提是双方已形成抚养关系。如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等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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