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的税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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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以赠与方式进行交易的税费需要区分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两种情形。
①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受赠方需缴纳契税3%、个人所得税20%
赠与方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6%
②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免征增值税和个税,需缴纳3%契税。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房屋产权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扶养人或赡养人的情形。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不管以哪种方式进行赠与都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非直系亲属之间进行赠与需要缴纳税款较高,因此采取赠与方式进行过户的多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
·买卖形式赠与房屋,后又提不合理要求,否则收回房屋,如何应对?
现实生活中,亲人之间为了避税等原因,一方以买卖的方式,实际上把自己的房屋赠与另一方。后又提一些不合理要求,如果不做或者做的不合前者心意,就威胁后者以未支付购房款为由起诉。这种情况下,后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
·发现配偶有了第三者,并向第三者进行了多笔转款,这笔钱可以追回吗?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但在...
·别人送了我一些股权,要哪些手续?
股权等权利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不断成为人们财产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赠与股权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一般来讲,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出资而对公司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赠与人...
·赠与人是否可以任意的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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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的分手费属于自然之债,已支付的不再返还,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从协议性质来看,男女之间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实际为法理上的“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源自罗马法,根据一般学理通说,该债性质上属于不可强制执行之债,法律不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且用“分手费”、“补偿费”的方式解决男女分手所产生的纠纷,实属社会“陋习”,有悖于公序良...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
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
·别人赠与了我一套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
不动产,主要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值的物。房屋是作为不动产的典型例子。房屋赠与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世界各国一般都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生效力,我国也不例外。本法第 209 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房屋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出租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