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一年离婚女方能得到哪些补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结婚一年离婚女方能得到哪些补偿



  结婚一年离婚女方一般不能得到什么补偿,只有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女方在离婚时才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二、离婚补偿费用标准



  离婚补偿费用标准是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的义务,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补偿费没有具体数额标准,在计算补偿费时主要考虑付出义务的多和少、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双方的财产状况及经济能力。



  三、“离婚补偿”与“离婚赔偿”有什么不同



  1.制定的依据不同。补偿制度的确立,依据的是男女平等原则。而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依据则是婚姻本身的契约性质。



  2.请求提起的条件不同。补偿请求的提起,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和婚姻付出了较多义务,而对方因此在既得财产和可得财产的累积上与付出方形成了剪刀差,这种付出与离婚的原因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赔偿请求的提起,是因为对方的重大过错给己方造成了明显损害。



  3.两种制度救济的对象不同。补偿的救济对象是为家庭和婚姻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赔偿制度的救济对象是无过错方。



  4.补偿与赔偿的内容不同。



  5.二者适用夫妻财产制的范围不同。



  6.立法的侧重点不同。



  7.目的不同。


·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
      在刑事纠纷中,一定会伴随着胜诉和败诉,可如果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可是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需要按情况分到底赔偿吗,可是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取保候...


·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
      要想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之后就是按照规定书写离婚起诉书,否则的话是无法顺利启动离婚程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并不需要坐牢,而是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


·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最终都会做出离婚判决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理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决离婚或不判决离婚的决定。那到底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一、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入手取证?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入手取证?不同年龄的子女条件不同,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权益角度出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
      虽说夫妻婚姻自由,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但这自由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绝对的自由。从《婚姻法》中可以总结出一些不能协议离婚或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那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


·哪种情况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
      哪种情况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


·离婚女方具备什么条件争取抚养权
      离婚女方具备什么条件争取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