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与一般违法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指: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2、交易中“认定”: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综合上面所说的,强迫交易罪就是属于在他人不愿意交易的情况之下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此行为只要造成他人严重的受到伤害,那么作为违法者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的时候就会按所造成的情节大小来进行判决,作为犯罪者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二手摩托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将摩托车开到车管所车辆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销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录入手续。拿着相关材料排队录入后,再去缴纳过户费用(15元)。指定的窗口按照流水号打出新的行驶证,回收旧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很多时候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前车采取制动的话,后车就会避让不及,双方追尾撞在一起。据调查,现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追尾导致发生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也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那其中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呢?请一起在...


·一、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谁出钱?
      一、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谁出钱?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的复查费用仍然由肇事者支付,也就是责任方承担。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不仅包括了受害的一方,还有肇事的一方。当事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不仅包括了受害的一方,还有肇事的一方。当事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事故的处理态度不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但在享有的权利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到底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公安交...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什么区别
      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什么区别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买社保,那么也是可以的,只是在缴纳的比例上会有一些不同。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在用人单位工...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会选择逃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会对肇事者加重处罚。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十分重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开车撞死人禁驾几年
      撞车撞死人一般属于刑事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照,而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多久?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责任...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说到土地使用权,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问题,我们在进行买卖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买卖的。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过程中,我们都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吗?一起来了解一定...


·企业五险一金怎么交
      上班一族十分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企业为自己交纳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也是国家为企业职工提供的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企业也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五险一金的交纳,企业不同交纳的标准也不同。接下来,我们将普及下关于企业五险一金怎么交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