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多久?法律虽然不会放过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法律也不会“翻旧账”。法律规定如果某个犯罪行为在多少年内没有被国家机关发现并追究责任,那么这个犯罪行为就自动被消除了,而这个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追溯时效。那么,交通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多久呢?一、交通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多久?《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一般而言,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时即已完成,但在有些情况下,违法行为可呈现为一种不间断的继续状态或者行为人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同一违法行为,且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个法律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的特别区别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两年。这就意味着某个司机如果出现了违法违章行为,但是没有被交警部门发现,两年后这个行为就不会再被追究责任或者被行政处罚了。如果您对追溯时效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会对司机进行刑拘或者罚款以外,另外对司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考驾照的话也会受到影响。因为有些情况下,我国交警部门针对一些情况比较严重的醉驾行为,会直接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醉驾考驾照我国交通法是如何规定...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时间限定有多久
      一,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时间限定有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理赔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在生活中,人们会有这样的一个疑虑,想要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是否可以。就是延续使用之前的车牌照,这样可以免去申请新的牌照。在实践中,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也是可以直接办理迁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 一、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 可...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强行超车,追尾,抢道占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意外交通事故:如某汽车...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一、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 9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责: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警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交通事故之后
      交通事故之后,双方需要就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责任的归责,而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面对的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点。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包含了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一)普通住宅 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60万(含160万)以内契税:1%(客户必须是首次购房的)90—140平方米(含140平)契税:1.5%(客...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