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 代理是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民事活动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

代理是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民事活动,很多生产厂家都通过代理的方式销售商品。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会签署一份代理商合同。里面将代理期限、代理权限等事项写清楚。如果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很容易导致矛盾和争议。那么,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地?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此可见,厂家和代理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常见,主要原因就是合同条款不清。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通常有几种办法,包括双方协商、找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向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及提请民事诉讼等。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合同条款不清的,可以签一份补充协议。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无效和可撤销,有效合同您想必都很清楚,但是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很多人都会把它们两者进行混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讲解了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


·入职给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有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才行。但是能够自己草拟一份入职劳动合同的朋友很少,您都需要入职给合同范本进行参考。入职合同的内容完整以及格式正确对于合同来说是最重要的,下面我们将在本文介绍一下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一、入职给合同范本是...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适当履行不同于实际...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人员受伤不能享有代为追偿权的。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一定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之后才有效,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不然是很容易引起纠纷。口头合同的缺点是很明显的: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书面合同是指以...


·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
      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简单的理解就是,要约和承诺。你发出要约,我对你的要约作出了承诺,双方达成合意,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平衡,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如何协商双方履行的义务。 不仅如此,合同履行的...


·家具合同违约金支付多少?
      买家具买方违约应支付多少违约金一般来说家具城都提供家具购买合同单,每个家具城和每个家具城不一样,但是一般都规定定制商品不退不换,非定制的商品买家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多数是5%,还有来回货物运送的打包费,运输费,如果还没有送货就没有这部分费用。当然最后违约金怎么给,给多少,货物给不...


·在合同期内正常手续跳槽需要赔钱吗
      在合同期内正常手续跳槽需要赔钱吗 ?有些公司为了让劳动者更满足岗位要求,就会选择花大价钱办个培训课程,为了避免付出的培训费不打水漂,公司会事先跟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一旦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话,那么公司有权按约定索取违约金。因此,现在只要你还在服务期内,你选择跳槽走人的话,那么即...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


·意向性合同在什么时候具有法律效应吗?
      看意向性合同里的具体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意向合同很少产生民事 纠纷,原因在于意向合同一般无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发生诉讼纠纷,较难查找适当的法律依据规范与处理。意向书作为约定订立合同的合同,在预约中已经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或全部 内容,并附约在未来特定时间订立正式合同。既然意向书具...


·赠与合同撤销无权处分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无权处分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 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