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重元寺劳动工伤律师
苏州吴中区重元寺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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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之后,很多人都想知道能陪多少钱,这是人之常理。工伤能赔多少钱,主要取决于工伤的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个人工资水平等因素决定的。工伤赔偿一般包含多个项目,那么,眼睛工伤八级赔多少钱?一、眼睛工伤八级赔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多久才能有结果?
工伤发生后,按照国家规定都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工伤等级鉴定以及申请理赔。因为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后续的理赔金额以及理赔时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会有人咨询: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多久才能有结果?那就请您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劳动局鉴定工伤等级,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毕竟鉴定书上面写的工伤等级影响到工人最终拿到的赔偿款金额。像一级工伤和二级工伤,对应的赔偿金额差不少。从严重程度上看,一级工伤最为严重,受伤职工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2018年工伤鉴定等级一级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
工伤认定书下来上哪部门进行培长《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工作环境也趋于机器化,机器众多使劳动者工作期间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受伤。如果职工不幸受伤,需要花费很多钱进行各种医疗救助,那他的工伤赔偿是由公司赔偿支付吗?工伤赔偿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在这里,的我们很乐意为你解答。首先,如果公司给职工
在生产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概率相对较大,如果企业不替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则应该由个人申请。个人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时,除了提交相关资料外,还要预先缴纳一笔费用,之后个人可以将费用进行报销。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多少费用?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向您介绍一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一、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
上班时间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时间骑车摔伤一般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上下班无证驾驶能否认定工伤一、上下班无证驾驶能否认定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有什么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
·右手手掌骨折工伤几级?
右手手掌骨折工伤几级?1、根据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而获得伤残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
一、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个人不需缴纳,企业单位缴参保基数的0.5%~2%(根据行业风险分类设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
·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我们经常在生活工作中会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是这种概率非常小,而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就非常容易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之后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一般工人是根本承担不起这种经济的压力,就需要工商赔付,那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
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不是当庭宣判的吗一、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不是当庭宣判的吗?劳动仲裁庭的裁决可以当庭宣判,但大多数都是择日裁决的,无论是劳动仲裁委还是法院,不选择当庭宣判,而选择择日邮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都是正常情况。因为无论仲裁委还是法院,在当庭调查本
劳动者在受伤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而当在鉴定等级结果出来以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的经济赔偿和一些工伤待遇,那么在工伤鉴定等级后如何申请工伤待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我国的相关规定。一、办理机构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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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催收非法债务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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