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吴江报恩寺国际贸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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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杨律师你好! 我有个贸易合同纠纷案件想找你 但联系不上
  杨律师你好!
我有个贸易合同纠纷案件想找你.
但联系不上你,如果你看到我留言请打电话给我15988704088 池晓静


·段律师好。有一起私企拖欠涉外人才劳动合同报酬福利,能不能咨询
  段律师好。有一起私企拖欠涉外人才劳动合同报酬福利,能不能咨询您如何处理?希望能够电话简要详谈,谢谢。

·涉外案件起诉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法院还不下判决,我们应该怎么
  涉外案件起诉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法院还不下判决,我们应该怎么办呀?

·我是做钢材贸易的,对方欠九拾多元一直不肯付
  我是做钢材贸易的,对方欠九拾多元一直不肯付

·关于无锡材料贸易商违约的法律咨询
  无锡明上特钢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有裂纹检测不合格,经与对方协商不成,对方不予解决,所有货款已经付清,想咨询该如何解决

·新加坡婚姻法,涉外婚姻适用冲突法
  涉外婚姻适用冲突法,如果适用中国法女方不用承担,如果适用新加坡法律师会帮你获取相关内容,然后设计诉讼策略尽量适用中国法,如需进一步帮忙欢迎来电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进出口贸易,09年我通过船运公司发过一个集装箱到国外
  09年我通过船运公司发过一个集装箱到国外,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提货,后来船运公司打电话给我,我告知放弃货物,今天早上我妈接个电话,说是法院,对方是电脑语音,我妈没挺清楚,通常这种情况船运公司会告我么

·涉外离婚,我是中国公民,我是中国公民,7年前我与一个美国公民在中
  我是中国公民,7年前我与一个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婚后彼此都没有尽过夫妻责任,5年了也没有见过面,没有过联系。我们没有共同的孩子,也没有共同的财产,我现在想跟他离婚,我该怎么做?

·中方公司在山东注册,在无锡活动,从事不锈钢贸易。在海外网上伪
  中方公司在山东注册,在无锡活动,从事不锈钢贸易。在海外网上伪装成国家大中型生产企业,在收取加拿大公司预付款后,拖延生产1个多月,违反合同规定拒不交货。如何进入法律程序,起诉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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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是涉外的 可以离吗?
  我的婚姻是涉外的可以离吗?

·你好,刘律师 我公司在张家港保税区中宝贸易有限公司
  你好,刘律师
    我公司在张家港保税区中宝贸易有限公司买了一卷钢材,货到杭州发现钢材有严重质量问题,对方在发货之前把合同照片传给我的,我没有回签,合同本身没有对质量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和对方(中宝贸易)沟通过几


·本人是一家贸易公司(属于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经营不善,面临
  本人是一家贸易公司(属于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经营不善,面临结业。现面对主要客户的货款应付而无能力付,担忧对方会采取激烈行动,比如告我商业诈骗如何的条件底下才能构成诈骗?对方曾说不还钱就是诈骗。我只准备用邮件通知客户公司结业,不准备进行申请破产,如何应对才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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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际贸易法律知识:
  •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


  •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交易,关于贸易合作的相关事项,其实在国际上制定的也有相关准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贸易合作的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贸易合作涉及到对外交易,在实际交易的过程当中,都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双方在

  •   涉外婚姻离婚的各国规定中,我国是如何规定的?一、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婚,世界各国确定离婚案件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不尽相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

  •   随着我们国家的对外开放,涉外婚姻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那如果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应该怎么办呢?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网站为您解答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基本程序1、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

  •   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那么此时往往会按照涉外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在这方面其实与国内婚姻的处理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性。如果夫妻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首先还是要先确定管辖权问题,究竟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

  •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一、什么是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做为进出口的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


  •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

  •   一、涉外婚姻无效都有哪些规定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服装出口贸易合同是什么样的
      服装出口贸易合同是什么样的一、什么是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对他要求赔偿。《法国民法典》对此规定最为典型,民法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缔结合同的当事人间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中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


  •   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您都知道不论与本国人和外国人发生了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都可以找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涉外仲裁机构有仲裁的权力是确定无疑的,可在作出仲裁裁决后也是由仲裁机构执行吗?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究竟归谁呢?一、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日期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日期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娃儿抚育费的数额,1、可根据娃儿的事实上需要、爸妈两方的负担本领和当地的事实上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涉外离婚相对于中国的离婚来讲要复杂一些,因为它涉及到管辖权问题。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到底是怎样的,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


  •   涉外婚姻是指结婚双方中有一方为外籍人士,这种情况下,婚姻的办理手续和流程也有所不同,随着近年来的全球化趋势,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常见,那么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又是什么?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一、涉外婚姻登记流程1、涉外婚姻结婚登记

  •   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人员的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二)、雇主的义务合同应当明确规定雇主应承担下列义务:1、负责劳务人员有关签证、居

  •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写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写国际贸易合同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1、品名、规格:________单位:________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


  •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有哪些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1、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大的意义。2、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

  •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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