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 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的过错和程序,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法院会发出调解协议。3、仲裁。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仲裁的方式,对于涉及到财产利益关系的案件,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因此,个人债务的处理也可采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对于诉讼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强。4、诉讼。诉讼俗称打官司,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纠纷。交由法官来判决和裁量,采纳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指定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债务的处理。诉讼的时间虽然比较长,但有法院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二、欠钱不还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司法机关介入到民事方面的纠纷,可以使矛盾尽快的解决,比如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当然了,法院在进行开庭之前的话,也是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一、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不少人都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说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呢?简而言之,应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根...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可能会涉及到以下...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中,总是会出现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情况,此时并不是没有还债能力,而是有能力却不想还债。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肯定是不能容忍的。那么此时就债权人来讲,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现实生活中债务人...


·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行为是非常常见的,但是民间借贷,他和银行借贷有不一样的地方,明天见到约定的利息可能比较高,银行借贷的利息都是法律所规定的,当然在民间借贷过程当中,不仅存在着利息,有的时候还有违约金,那么。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


·追讨债务的细节有哪些
      追讨债务的细节有哪些需要把握 一、追讨债务的细节有哪些需要把握 1、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查企业工商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生活中遇到资金紧张的时候,人们往往找亲戚朋友借点儿钱度过难关。许多借款人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容易引发纠纷,而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作为借款人在出借金钱给他人的时候,自然就要小心注意了。那么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2、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3、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在结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结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