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一、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1、注册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必须填写一个公司注册登记地址;
2、无办公场地的客户,租赁一个场地费用太高,选择地址挂靠是最经济的方案;
3、外地在深圳注册公司客户,需要有一个公司注册地址,必须选择注册地址挂靠;
4、注册地址如果随意填写,可能第二年跟工商局地址系统比对不上,无法通过年审,选择地址挂容易通过年审。
二、注册公司地址挂靠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则是不自由性,例如,签订合同等对外的事宜必须要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公章、财务章等材料,也需向挂靠单位申请领取,因为若是没有自己独立的帐户,当客户的资金打到挂靠单位的帐户之时,提款会变的非常麻烦,这是其中一个劣势。
(一)是挂靠公司经营,对于公司的财务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主要表现在公司税务的处理方面,
因增值税中不单单含有销售产生的销项税,还包括有购进产生的进项税,并且还需要考虑所得税的问题。因此:
1、要考虑承担应缴的增值税。如果没有进项增值税票,可协商支付多少个百分比的增值税给挂靠公司,之后不需要再核算每笔业务所产生的增值税了;
2、应考虑需要承担应缴的所得税。这方面可以协商,用费或者票据来抵消利润,从而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资金分开使用容易:另外设一个专门结算的帐号,自己控制私人印鉴;
4、挂靠协议对外的法律效力比较低,因此最好以挂靠公司业务部门的形式表现,不然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会认为挂靠公司有虚开增值税的行为,这会导致处罚。
(二)因挂靠地址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的当事人需要依法对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挂靠是单位或者个人,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且并且向该资质施工的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这种行为。
(四)依据《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需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之内承揽工程。
(五)禁止建筑的施工公司超越该公司资质等级所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的建筑施工的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或个人或其他单位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由此可见,公司注册地址挂靠这个方法对注册公司时地址登记非常方便,但是在做公司注册地址挂靠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这个方法的优点和缺点,避免出错,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去修改。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网站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能买吗?
      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能买吗?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是可以放心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用途,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其使用权是有限期的。因此可以购买,这与其他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不同。住宅用地一般最高为70年 。居住用地的产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与综合用地的...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判定子女归属。部分夫妻由于工作生活地区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但不得不迅速办理离婚,在异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诉讼需要准备材料,其中一方有家暴、护轨等过错的,还要准备其过错的证据,可请律师协助收集。"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 (一)...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当今社会,说起了房子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很关注的产权问题。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获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些人可能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证,那么当事人如果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相应的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费用是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所关注的。嗯我们将以陕西省为例,给您介绍一下陕西省...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继承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关系到很多农村子女的切身利益,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农村,那可是大事。农民有地才是最好的,没了地就不好了。那么,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给出解释的呢?下面,法律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可...


·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包括什么?
      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包括什么? 城镇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都离不开拆迁和改建,而一旦涉及到改建就是对被征地的居民来进行补偿了。对于地处于河南省的许昌市来说,近年来在改建和征地的过程其中对于独生子女的补偿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那么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都包括什么呢?我们这就为您进行...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按照我国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可分为两种。 (一)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又称总登记,即有关国家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进行普遍的登记。这是因为我国...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四至不清、地块不实、面积不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四至不清、地块不实、面积不准怎么办? 一、怎样解决农户承包地四至不清、地块不实的问题? 四至不清,其中的“四至”的“至”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是四至关系不清楚还是四至边界不清楚? 1、四至关系不清楚 如果是四至关系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块的四至关系,...


·土地使用权单位撤销后能获得补偿吗?
      土地使用权单位撤销后能获得补偿吗?一、土地使用权单位收回的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一、案例: (一)案情介绍 2011年6月14日,?????????? 区政府对贾?????????? 作出?????????? 号《长沙市?????????? 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贾??????????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