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业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备案邯规备字[2008]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成新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仅限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之外的其它用途。
第四条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邯郸市主城区房屋拆迁估价和补偿安置。主城区以外的房屋拆迁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第六条 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公益事业用房和租赁房屋的拆迁除外)。
第七条 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应当参照同区位、同结构、同类型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第八条 拆迁住宅楼房按建筑面积1:1进行补偿安置,住宅平房按建筑面积1:1.6进行补偿安置,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1:1进行补偿安置。
第九条 被拆迁房屋划分为四个类别、十个等级,按等级及成新计算补偿金额。
被拆迁一等新建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按照经过估价机构评估确定的同区位、同结构、同类型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其他等次房屋的补偿金额按照成新等因素经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等次及成新差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元。
第十条 被拆迁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按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第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为一层临街住宅改为非住宅的,补偿安置按下列标准执行:
有合法的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手续的按变更后的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安置;没有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手续,但在拆迁公告前已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满一年以上的,可在其住宅补偿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该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1.5倍。
第十二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注册性质进行房屋调换,并按照本规定第八、九、十、十三、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计算应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成新和结构类型可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金额由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 院落土地给予适当补偿。住宅房屋院落土地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一等新建住宅房屋评估单价的二分之一给予补偿;非住宅房屋的院落土地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按非住宅房屋评估单价的二分之一给予补偿;非住宅房屋与住宅房屋共有院落的,按房屋加权平均评估单价的二分之一给予补偿。 院落土地和附属物不实行产权调换。
本规定所称院落土地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发放给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面积扣除房屋占地面积所剩余的土地面积。
第十五条 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房屋的拆迁补偿,房屋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院落土地给予适当补偿。院落面积小于、等于房屋占地面积的,按照房屋加权平均评估单价的二分之一给予补偿;院落面积大于房屋占地面积部分的补偿金额,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按土地使用性质,由土地评估机构按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第十六条 企业物资设备的拆卸、搬运、安装、破损费用,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三章 “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我市主城区内以村民委员会或社区为组织形式的村民(居民)聚集村落。
第十八条 城中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当由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在辖区人民政府指导下制定,经村民(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被拆迁的城中村村民(居民)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仅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补偿安置按以下规定执行:
1、按宅基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宅基地面积的1.6倍进行补偿安置。
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前项规定的安置比例计算调换房屋面积,根据第九条和本款第3、4项的规定计算应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前项规定的补偿比例,根据第九条和本款第3、4项的规定计算货币补偿金额。
3、宅基地上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应补偿安置比例的,不足部分每平方米按该区位一等新建住宅房屋的补偿单价减去200元计算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大于应补偿安置比例的,其大于部分的建筑面积不予补偿安置。
4、被拆迁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金额由房屋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5、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不再作价重复补偿。
第四章 有关补助
第二十条 停产、停业补助费。因产权调换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拆迁非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临街门市房屋每平方米每月补助40元,其他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每月补助30元。
第二十一条 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住宅、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助10元;生产、仓储、营业用房每平方米补助20元。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付给两次搬迁补助费;选择货币安置的,付给一次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0元。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付给停产停业补助费或临时安置补助费。
新建回迁房屋的过渡期限为:楼房6层及以下的不得超过18 个月,7层至11层的不得超过24 个月,12层及以上的不得超过36 个月。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其停产停业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一次性发给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一次性发给三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空调电讯设施拆装补助费。立式空调每台200元,壁挂式空调每台150元,电话移机费每台88元,有线电视迁移费每户80元。凡实行过渡性安置的,按上述标准付给二次拆装补助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在房屋拆迁中,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应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中所必须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察勘。如不提供相关资料,拒绝评估人员实地察勘,致使房屋评估无法正常进行的,估价机构可以参照同区位同建筑类型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评估。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申请鉴定。
第二十七条 邯郸市主城区是指东至京深高速公路以东3000米、南至马头镇区、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以西1000米、北至黄粱梦镇区所围合的范围。
第二十八条 邯郸市主城区环路及京珠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划分为25个区位。
第二十九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将各个区位各类房屋的旧房交易平均价格、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费用分别公布一次,为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参考数据。
第三十条 邯郸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可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有关补助费用、区位的划分等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十一条 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的市场评估价格。拆迁规模较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的市场评估价格。
第三十二条 主城区内市政公用事业拆迁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邯郸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有效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邯建字[2003]3号《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和邯建字[2004]1号《关于住宅改为经营性门市的补偿规定》自2008年5月31日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执行原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不适用本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全部内容,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房屋、土地价格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也是不一样的,另外,房屋的面积、建筑材料、地段、使用方式也是影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重要因素。如果您想了解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的征地类型有很多种,有农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等,当然林木用地也不例外,这些类型的征地国家都会给与一定的补偿,各个地区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1、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 ...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 最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征地补偿的问题,开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每个地区都是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的政策的,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都是包括哪些条款呢?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 第一条...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在买卖时也有不同。那么通常买卖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


·公路征地赔补费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


·农民取得征地补偿费找哪个部门标准是如何确定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农民取得征地补偿费找哪个部门标准是如何确定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农民取得征地补偿费找哪个部门?   一般是当地的国土资源局下辖的征地股或征地站,有些地方是当地政府的征地办。一般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网站上都可以找到相关信息。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如何确定?   1、在市镇行...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的土...


·外地的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


·湖南邵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湖南邵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地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想必您不会陌生。政府征地是出于公共利益,进行公共建设是需要占用土地,因此对于土地征用并给予被征用土地人相关补偿的一种应为。在湖南省大力发展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标准。现在,为您介绍湖南邵阳市征地补...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