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患纠纷解决途径2023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老病死作为生活中特别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医院中每天都在上演着这一幕,而且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一直高居不下,医疗纠纷的处理是十分棘手的,而且由此带来的医闹等现象对社会的影响也是十分不好的。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提高医疗办案效率的方法:
第一个最简便的做法就是能不鉴定则不鉴定,是最省时提高办案效率的最有效方法。那如何避免做鉴定呢?第一种,针对医疗侵权案件,比如积极的应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法定情形进行推定过错,就是很好的一种做法。本人曾代理一起患者诉广水某医院的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我们就利用医院的医师没有相应的主治手术的资质严重违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推定过错,就成功的免除了繁杂鉴定程序所需要的时间;再比如应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医疗纠纷案件,也是不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的法定情形,都可以有效的避免鉴定而提高效率。本人办理的患者诉武汉某知名医院的知名教授的一起医疗案件,就是采用此法。第二种,如果不是医疗侵权案件,则可以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将医疗案件当作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进行处理,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鉴定,而且可以维护通过侵权途径达不到的维权目地。第二个有效的做法就是通过诉讼策略的选择和调整来提高办案效率。我们知道一般的医疗纠纷司法处理程序中,鉴定一般都是法院主导下进行的鉴定,这种方式虽然公平公正方面更有保证,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效率低下,耗时冗长,这里面也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比如鉴定时间不纳入审限以致法院毫不在乎鉴定程序的快慢与时间长短,比如法院内部因为一个鉴定也要多部门的周转,比如从办案主审法官到立案部门或到技术鉴定部门再到司法鉴定机构等等这些部门的周转协调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与因素,选择在诉讼中进行鉴定并不是提高效率的明智做法,那该如何做呢?我们不妨换一种诉讼策略,在立案之前就自行委托进行一次鉴定,拿到鉴定意见之后不仅立案的效率会提高(因为很多法院有先鉴定后立案的要求),而且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对方没有足以反驳的证据且申请重新鉴定的话,在诉讼中是不用再次进行鉴定的,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办案的效率。即使对方最终成功启动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专家也不得不慎重考虑第一次鉴定的专家的意见与观点,没有充分的依据再次鉴定的话是不会轻易推翻原鉴定意见的。这种做法的最大优势就是我们在鉴定中可以尽可能的选择效率高、权威性高的鉴定机构,从而把握主动性与前瞻性,既提高了我们能够控制的效率,也在办案之时对案件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与衡量,尽可能的不打无准备扺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不走没必要的冤枉路,不花没有意义的冤枉钱。不过,顺便说一下,这种策略的弊端也比较明显,就是一旦启动重新鉴定,包括自行鉴定在内就相当于要进行两次鉴定,其耗费的时间自然会相应的变长,原本想节省的时间未必能够节省下来,而且再次鉴定的风险与结果也是未知的。这就要结合具体的案子情况灵活把握了。第三个有效的方式就是要提高审判效率、质量与监督制约。具体来说,第一,要尽量简化医疗案件处理所涉及的办案部门,比如案件立案之后到了业务法官(或主审法官)手里后,案子要进行鉴定的话直接由主审法官依法进行协调处理即可,没有必要再在立案庭或司法鉴定科之间来回折腾了,这样既浪费人力又耗费时间;第二,在诉讼中的鉴定,法院作为委托人,鉴定机构一般也只对法院负责,理应对鉴定机构履行委托人的监督制约作用,而不是任由鉴定机构消极拖延甚至迟迟不进行鉴定工作也迟迟不作出鉴定意见,这不仅有损法院的威严,也大大降低了司法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第九条”虽然鉴定时间不纳入审限,但是鉴定的时间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和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鉴定一般需要在60个工作日的法定期限内必须依法作出鉴定意见,如果过了该法定期限,则法院应当主动询问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如果没有依法延长期限的法定事由或其他正当事由的,法院应当责令鉴定机构在限定的期限内必须尽快完成鉴定意见。为了防止法院也会出现消极不作为的情况,当鉴定机构的法定期限届满之日法院的审限即自动继续计算,就会督促法院依法积极履行监督制约作用。同时,对于鉴定效率低下的鉴定机构,法院在对其委托的案子可以进行降低数量、降低评级、作出司法建议意见等措施进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第三,法院应当鼓励一方自行依法委托鉴定,同时严格控制重新鉴定的条件,以尽可能提高案件效率。比如如果没有合理充分的证据证明原鉴定有问题的时候,依法不应启动重新鉴定;即使原鉴定有些瑕疵,但是通过鉴定人出庭质证或补充鉴定能够解决的,也没有必要启动重新鉴定。从而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鉴定程序,以尽量的提高司法效率。第四,法院应当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始终,以尽量的减少案件的司法程序。比如在立案之前可以组织案前调解,调解成功即可终止后续的司法程序;调解不成再立案,立案之后还可以组织证据交换,继续调解,调解不成,可以鼓励双方共同鉴定或一方自行鉴定,以尽可能的提高效率;待鉴定意见出来后,可以继续组织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开庭后依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具体程序,可以选择协商、调解或者诉讼,医疗纠纷作为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最好的解决途径还是根据法律进行调解,患者和医生最好也要做到相互谅解。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 您都知道,有些特定的行业是需要一定的职业资格执照才能从事的,比如说拥有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行业的前提条件。同样的,从事医疗方面的工作是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那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医疗机...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医疗过错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内容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内容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医患纠纷问题一直是当下的热点议题,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越来越发达,多起医患纠纷事件通过网络被曝光,引起大众的深思。因此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是我们目前应致力解决的问题,减少民众对看病的恐慌。下面,我们会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一、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社会原因: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目前,医患纠纷类案件的数量正呈上升趋势,但是,医疗赔偿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医疗鉴定等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医疗单位、病员都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十级伤残,就是最轻的一种伤残等级,赔偿指数10%,赔偿标准根据你所在地方统计数据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数额是——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合同到期医保怎么办,有哪些内容
      医保对于每一个参加工作的人来说都不陌生,并且将伴随我们一生,但是有的人会有这个疑问,如果我们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到期了,但是又不想续约,那么这个时候,合同到期医保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了解。 一、如果合同到期后医保怎么办? 1、原单位帮你参加社保的时候,如果办理...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举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