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的东西: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四)要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二、什么条件下二手房产权可过户

(一)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来源:吉屋网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二手房产权过户要通过的程序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希望您能按照上述给出的相关内容来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但在实际的交易中我们还可能会遇到诸如二手车过户费用明细,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交易风险等方面的问题,这里没有为您提供相关建议,如果有任何的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继续访问我们频道的其他专栏,再或者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数÷耐用年限)。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法律目前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的看当地的拆迁公告。房屋的补偿依据主要是看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来...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一、什么是房产质押和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律师费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二手房逐渐走入您的视线,二手房对于大众来说是不错的选择,一套好的二手房不仅能使购房者感到舒心,也具有较稳定的升值空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的钱几乎为大半生的积蓄,现在买房子犹如打仗,一个不注意就可能吃亏,必不可少的就需要走法律程序,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律师费是...


·1、准备材料二手房贷款之前
      1、准备材料二手房贷款之前,需要买卖双方提供有关材料才行,比如:《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购房意向书》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接着购房者需准备盖了公章的收入证明以及可以联系的人员、电话、地址等,以便银行进行核查。同时,其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等方面的证明也要提交给银行。此外,还要...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


·购买二手房需谨慎 验收质量时遗留问题要解决
      

一手房验收房屋质量是关键。而对于二手房,有人提出,二手房多是业主住过多年的,应该不存在什么大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就不用验收了呢?对此,专家认为,购买二手房同样需要验收,并且由于二手房涉及前业主的很多遗留问题,因此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查验。

合富置业市...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在不同的情况下性质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


·外嫁女可以分安置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户口没有迁走,那么是可以分安置房的。安置房的分配,需要与户口对应,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第二步,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怎么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典》将废止。 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幸福美满的走到最后的,一旦离婚,就会有很多关于经济方面的纠纷,尤其是房产的分割。除了婚后的房产,还有一些婚前的房产也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民法典婚前房产怎么分割呢?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就随我们...


·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性质
      “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为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起明确的,按照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