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一、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私募基金的特点
(一)私募资金,但渠道广阔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二)股权投资,但方式灵活
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近年来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三)风险大,但回报丰厚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四)参与管理,但不控制企业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所谓私募基金,其实也是基金里面的其中一种投资方式,只不过私募基金不对外公开,所以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买。在这里提醒广大投资者,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所以在选择投资产品的时候要多加谨慎。如果您想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那么可以参考上文的新开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如果想在天津成立私募基金公司,一定要符合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名称一定要符合我国的《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里的内容,而且我国对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条件也是相当高的,出资数额必须要超过五个亿,就连单个的投资者投资金额也一定要有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金额。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那么股东自然就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理的,股东下面也会分派一部分人进行管理的。所以说,如果公司犯罪的话,但是股东并没有参与,或者当时有过反对的立场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


·如何认定公司股东职务发明?
      如何认定公司股东职务发明?1、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股权投资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股权投资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一、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


·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公司的话肯定是需要召开公司的股东会的,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一些记录,这些记录对于日后做出公司决议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很多人对此不是非常了解,因此,他们想知道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会记录是作为日后工资作出...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的公司法和其他法规当中,对公司在挑选公司法人的时候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公司法人不同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属于成年人,并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但是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也必须要明白,公司法人是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
      司机肇事 逃逸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是合法的,因为逃逸构成违法犯罪,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一、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防范 企业并购中,与融资风险有关的决策行为还包括定价决策和支付决策,其中定价决策是融资决策的基础,而支付决策又是融资决策的条件,所以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应贯穿于整个企业并购流程中。同时,并购资金需要量往往较大,通常需要采用多种...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修订版对抽逃出资罪进行了相关改进,使得其更能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认定标准比较疑惑。那么,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写一下根据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决议,需要进行税务方面的迁移,变更营业执照后自发照之日起30日内需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股东信息变更的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减少了各个公司股东设立公司的限制,给公司法人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但由于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了两种资本总和的金额;一部分公司会存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同的情况等情况出现,部分公司对此类问题有疑问。关于新公司法实收资本条款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