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二、民间借贷讨债如何起诉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一般来讲,民事诉讼的时效都为3年,当然特殊情况除外。而对于民间借贷来讲,其诉讼时效也是3年,但可能以为情况的不同,而导致具体的起算时间不同,这点是需要您重点注意的。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被另外一方找出漏洞,从而双方产生纠纷,避免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起草有效的借款借据,那么,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具体要求如下: 一...


·挪用公款70万免于起诉的可以性有吗?
      挪用公款70万免于起诉的可以性有吗?挪用公款七十万是不能被免于起诉;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钱全部还,也是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一、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在当今时代,人与人之间很容易就会产生借款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还款协议书来规定一系列事情,避免还款时产生纠纷。可以说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范本该怎么写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还款协议书...


·民间借贷纠纷怎样起诉 案中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如果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民间借贷纠纷怎样起诉呢?如果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诉讼理由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如何举证呢?这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胜诉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飞速发展,而股票呢,则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大多数人选择了投资比较保守的债券,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之中,企业债券的收益明显...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繁荣,无论是公司、集体还是个人都会有大量的债务和债权问题。因为大多数关系到的都是金钱,所以自然受到了较多的关注,而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债权和债务两者的区别。以下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


·借条和欠条的关联有哪些共同之处
      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于欠条。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价款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第一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第二种观点是: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